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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傳-轉知115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(第2次)徵專任輔導員2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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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職稱:專任輔導員2名。(約用人員,正取2名)
二、薪資:
(一)依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「115年青少年生涯探索號計畫」需求書附表5經費編列說明人事費支薪基準起用之,並以契約訂定。
1.具上開參、一學士學位之資格者:以相當六等三階312薪點46,176元支薪基準起用之,並以晉級至376薪點55,648元為限。具碩士學位之專任輔導員:以相當六等四階328薪點48,544元支薪基準起用之,並以晉級至392薪點58,016元為限。
2.具上開參、二三四五之資格者,每月薪資編列280薪點41,440元支薪基準起用之,並以晉級至344薪點50,912元為限。
(二)勞保(含就業保險、職災)、健保和勞退金,依規定提撥編列。
(三)專任輔導員12月1日仍在職者,始得按當年工作月數依比率編列年終獎金。年終獎金1年以1.5個月為限。
(四)專任輔導員任職本計畫累計滿一年,且經績效評核得晉級者,已屆滿一年之次月起晉級支薪。
三、報名截止:
(一)報名方式:書面文件親送、委託他人送達或郵寄。請於報名期限內備齊應備書面文件送至「苗栗縣教育處特教科陳輔導員收」(苗栗市縣府路100號5樓教育處,聯絡電話 037-559704)繳交,郵寄報名者請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 (郵戳為憑),逾期不予受理,倘有缺件請於115年4月24日(星期五) 中午12時前補齊(逾期不予受理)。
(二)繳交文件(一式3份,依序裝訂成冊):
1.報名表,如附件1(請至苗栗縣政府教育處最新公告、苗栗縣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網頁下載)。
2.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(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)。
3.社會工作師或心理師證照影本(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)。
4.修習課程與專業訓練證明影本(近3年)(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)。
5.工作經驗證明(近3年)。
6.刑事案件紀錄證明(參照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」第9條第1項第1款至第4款所規範之相關證明;得於甄選當日繳交正本)。
7.其他備審資料。
(三)如因附件發生遺失、遲誤或因證件書表不齊備而無法報名者,其責任應由應考人負責。
四、甄試時間及地點:115年4月30日上午9時起至結束,地點於苗栗縣政府第一辦公大樓5樓處長會議室。
五、其餘資訊請逕洽甄選簡章(二招)公告。


相關檔案

苗栗縣政府教育處青探號輔導員甄選簡章、報名表及具結書-115年.odt

相關連結

苗栗縣政府教育處發佈資訊


發布時間: 2026-03-26 11:24:04
發布單位: 特殊教育科-輔諮
發布者: 蔣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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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話:037-350067
傳真:037-375590
最後更新時間:2026-03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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